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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孩子正確的金錢意識

讓孩子知道有了錢該怎麼合理地花

  琳達是紐約市的一位心理醫生,她曾帶著6歲的兒子埃裡克逛了三家商店,目的是為了給孩子買一台物美價廉的小汽車。埃裡克跟媽媽逛了三家商店,知道了同樣功能的小汽車的最高價與最低價之間的差價是10美元。在尋找物美價廉的商品過程中,琳達讓孩子學會了節儉。

  給孩子提供模擬成人生活開支的訓練

  許多孩子都生活在一個非現實的經濟世界裡,因為他們住在家裡,沒有太多的生活開支讓他們承擔。處在這種狀態中的孩子,當他們長大後不得不開始自己付房租、水電費,買食物和衣服以及付交通費用時,他們會震驚並且感到束手無策。小時候不知道家庭實際開支的孩子將被迫改變以前的消費壞習慣。為了幫助孩子在未來生活中做好準備,家長可以讓年紀大一些的孩子為自己的電話費和汽車費以及一部分家庭開支付賬。一旦孩子的消費觀念成熟了,家長還可以翻開賬本,告訴他家中的錢是怎麼花的,以幫助孩子瞭解該如何掌管家庭的「財政」。

  人們都說「再富也要窮孩子」,對比國外相對成熟的金錢教育,我們的家長需要做的還有很多,而首要的就是要樹立一個正確的金錢教育意識。

  理財小貼士

  現代心理學的研究表明,兒童在3歲左右獨立自我意識便開始萌芽,產生「我自己來」、「我會做」、「我能做」的自我意識與表現慾望。到7、8歲時兒童會具有初步的推理和綜合分析能力,12、13歲時這種能力得到增強並會達到指導自己進入獨立決策和行動的程度。所以西方發達國家的人們認為:兒童理財教育一般都從孩子3歲左右開始進行,並認為這種教育與其他教育一樣,對兒童來講都是自然、適時和科學的。因而,它必然會像其他教育一樣,為孩子的成長提供必不可少的豐富養料,而不像我們的家長那樣,認為孩子的少兒時期應該是「一片淨土」。在此方面,美國人的成就非常突出,已經積累了一整套成功的經驗。他們的教育方式方法清晰地依據了兒童生理和心理的自然發展,體現出生動取材、由淺入深、循序漸進的鮮明特點。他們對孩子的具體目標要求與訓練項目是:

  3歲能夠辯認硬幣和紙幣;

  4歲認識每枚硬幣是多少美分,認識到他們無法把商品買光,因此必須做出選擇;

  5歲時知道基本硬幣的等價物,知道錢是怎麼來的;

  6歲能夠數數目不大的錢,能夠數大量硬幣;

  7歲能看價格標籤;

  8歲知道可以通過做額外工作賺錢,知道把錢存在儲蓄賬戶裡;

  9歲時能夠制訂簡單的一周開銷計劃,購物時知道比較價格;

  10歲時懂得每週節約一點錢,以便大筆開銷時使用;

  11歲時知道從電視廣告中發現事實;

  12歲時能夠制訂並執行兩周開支計劃,懂得正確使用銀行業務中的術語;

  12歲以後至高中畢業階段,家長則鼓勵孩子去做一些購買股票、債券等投資活動和業餘時間從事打工或商務的賺錢實踐工作,從而為以後的社會人生做好充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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