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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媒稱中韓將制定以本國貨幣進行貿易結算體系

 據韓聯社12月4日消息,韓國銀行(央行)和企劃財政部4日決定,到2012年年末將制定有關將中韓兩國間的貨幣互換資金,用於韓國企業對中國企業的人民幣貿易結算,以及中國企業對韓國企業的韓幣貿易結算的相關制度。

  據報導,若簽署貨幣互換協議,兩國中央銀行將各自在對方銀行開設帳戶,並存入本國貨幣。假設在韓國央行開設的中國人民銀行帳戶裏有3600億元人民幣,那麼這筆資金將通過韓國國內銀行貸款給韓國進口企業,用於向中國出口企業繳納貨款。也就是說,和韓國企業進行交易的中國企業可以以人民幣獲得貨款。以同樣的方式,韓國企業向中國出口時也可以以韓幣獲得貨款。

  報導說,此前,韓中兩國間貿易結算的95%以美元進行,存在較大的匯率風險。如果這種以貨幣互換資金進行貿易結算的方式得以成功推行,自然可以降低對主要結算貨幣的依存度。對於中韓兩國政府分別推進的人民幣和韓幣的國際化也會產生積極影響。

  韓國企劃財政部為了便於這個制度的推進也在修訂相關制度。原本對於非居住者之間的韓幣交易需要向政府進行申報,但有關兩國間貨幣互換資金的貸款則不必進行申報。這主要是為了方便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商業銀行之間的韓幣交易。

  韓國央行計畫到12月中旬選定貸款對象銀行,與之簽訂有關外幣貸款的基本協議。另外,如果有必要的話也將確定貸款額的上限和下限。貸款期限為三個月或六個月,貸款利率為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貸款對象銀行需要向央行提供相當於貸款額(將人民幣轉換為韓幣後)110%的國債、政府擔保債券、貨幣穩定債券等作為擔保,並在到期時以人民幣償還本金。

  韓國央行國際局組長殷浩成(音)表示,如果能夠持續推行以貨幣互換資金進行貿易結算的措施,實際上相當於實現了中韓貨幣互換。如果這一制度得以穩定推行,韓國也可以考慮與日本等其他亞洲國家實施以本國貨幣進行貿易結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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