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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捆綁促銷多 食品快過期商家也須明示

今後,在超市賣場和社區食雜店銷售的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必須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並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日前,國家工商總局發佈《規範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台賬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時,特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銷售提出了具體要求。




  規定:食品快過保質期商家要提示

  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佈《意見》時,首次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銷售方式提出要求:在超市賣場和社區食雜店等銷售的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不能隱瞞消費者,必須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並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

  意見中還提出,食品銷售者對在其經營場所內自產自銷的食品,應建立生產加工記錄,包括食品用料成分、生產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並定期檢查食品的進、銷、存情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毀或報告工商機關處理,如實記錄食品處理情況。

  調查:「臨界」食品降價捆綁促銷

  昨日記者走訪廣州市內的大型超市和社區周邊的市場調查發現,超市對各類商品進行「臨界」促銷的情況並不罕見,不少超市在生鮮熟食區域都打出特惠商品的旗幟促銷。

  昨日,在海珠區昌崗路的一連鎖超市門外,一名售貨員正舉著一瓶飲料叫賣,每瓶一元錢。不少老人都一次購買兩三瓶。記者觀察發現,該種保質期為12個月的飲料還有3天就要過期,但購買者卻貪便宜忽略查看保質期。

  一些超市內還將「臨界」食品夾雜在眾多特價促銷的商品中,而且多以「買一送一」搭售吸引消費者。在怡樂路一間小型超市內,捆綁促銷的多是牛奶和冷凍食品,這些商品都用印著「特惠商品」的膠帶捆綁,商品生產日期被巧妙地遮住,只有揭開包裝才能看到。

  超市觀點:即將過期如何界定?

  記者從家樂福瞭解到,一般商品即將到期時,都是採取促銷或者進行退貨處理。超市對不同食品的保質期都有一個大概界定,不會出售距保質期僅兩三天的食品。比如:超市內自製的涼菜、豆漿、糕點等食品要求當天售完,有包裝的飲料、餅乾、方便面等的保質期均在半年到1年之間,當食品保質期還有半年時,超市就會加大促銷力度,盡快售出。

  採訪中,一些超市也對新規定表示質疑。超市方面表示,賣場地方有限,為即將過期的食品設立專門的貨架有困難,而且可能會給消費者造成不便。另外,什麼時間範圍屬即將過期產品?過期的品種又是怎麼規定?很多商品的保質期都不同,對於超市本身來說是很難去界定時間,也很難把握。

  省工商:收到文件立即執行

  據瞭解,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第四條的規定,經營者銷售失效的、變質的食品,且不能證明自己確非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是一種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欺詐行為。

  市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現今超市對臨界食品採取促銷是合乎情理的,但是消費者購買時要看清楚商品的生產日期。

  省工商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全省工商對規範食品索證索票制度抓得比較嚴,工商部門將會就國家工商總局的此項新規進行嚴格執行,一但收到文件將會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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