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應強調指出,治理泥石流是
一項十分艱巨、耗資巨大,而且至今尚未完全解決的難題。因此,在泥石流活動區修建居民點、工礦企業、交通幹線等,都以躲避為上策。在無法躲避,必須在泥石流區內建築的工程,在對泥石流的治理上也要注意從上到下(從源頭區—徑流區—堆積區)綜合治理,要結合當地具體環境,因勢利導地進行總體設計,諸項措施配套進行。這裡粗略地介紹幾種常用的工程治理措施,僅供讀者參考。
(1) 蓄水、引水工程。一般在水體補給區修建調洪水庫、引水渠和截流水溝等。調洪水庫的設計標準要比灌溉水庫的標準高,適當考慮提高設計烈度,以防地震時水庫潰決,形成特大的泥石流和水災。引水渠可按一般水渠工程設計。截流溝的設計同滑坡的截流溝,在施工中保證質量,嚴防漏水。
(2) 攔擋工程。包括攔沙壩、谷坊、擋土牆和護坡,按一般土建工程建築設計施工。
(3) 排導工程。包括排導溝、渡槽、急流槽、導流堤、順水壩等,多數建在流通區和堆積區。
(4) 停淤工程。包括停淤場和攔淤庫。一般建在下游開闊平坦的河床段或平坦低窪的堆積扇上。通常與導流堤、攔淤堤和溢流堰共同組成。導流堤和攔淤堤的設計與排導溝、導流堰的設計大體相同;溢流堰的設計與攔沙壩及溢流口的設計相似,但應注意溢流堰的位置選擇與兩側攔淤堤(或溝岸)的銜接。
(5) 改土工程。包括改田改土和輪耕等。一般泥石流的溝坡上不宜造梯田,尤其在崩塌地區,當做出地震預報之後絕對禁止耕作。梯田、道埂需要用塊石加固,溝渠窪地裡修梯田時,留有足夠寬度和深度的排水溝。 |